一、概 述
1.问:本法中所列的“法律”是指哪些文件?
答: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2.问:本法中所列的“行政法规”是指哪些文件?
答:是指国务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3.问: 《公司法》中称“公司”的是指什么公司?
答:是指在中国境内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问:公司是企业法人吗?
答: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问:公司按照规模可分为哪几种公司?
答:三种。可以分为大型公司、中型公司和小型公司。
6.问:公司按照登记标准可分为哪几种公司?
答:可分为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
7.问:公司按照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哪几种公司?
答:主要有四种: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8.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目前在我国只能登记设立哪两种公司?
答: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9.问: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0.问:股东的责任形式是什么?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1.问:设立公司,应当向什么机关申请?
答: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12.问: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什么?
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13.问: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申请人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14.问:如何表明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答: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15.问: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6.问:哪些事项的变更需要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答:属于公司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即涉及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的。必须办理变更登记。
17.问: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向谁办理?
答: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8.问:未经变更登记,公司能否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答: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19.问: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除应提交一般的文件外,还应提交什么文件?
答: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20.问:经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应做什么表明?
答: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21.问: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性质发生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答: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2.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答: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3.问:公司可否通过投资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答:不可以。公司不得通过投资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公司无限责任股东。
24.问:公司不可以向哪类企业投资?
答:根据《公司法》第15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的,必须以责任为限、互不连带为原则,只能以投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不得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5.问:《公司法》中所列的“法律”是指哪些文件?
答: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26.问:本法中所列的“行政法规”是指哪些文件?
答:是指国务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27.问: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 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28.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答: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9.问: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由谁组成?
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法行使职权。
30.问:股东具有哪些职权?
答: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